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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在越南(M&A In Vietnam)
 2023年03月20日 |阅读次数:296

越南凭借强劲而持续的经济增长,以及其自身在不断变化的全球贸易和投资运动中的地理位置,成为外国投资者在东南亚的一个有利目的地。近年来,不仅外国直接投资,而且外国间接投资(Foreign indirect investment,以下简称“FII”)在越南越来越明显,不仅在投资承诺方面,而且在资本变现方面。在本文中,笔者只从海外买家的角度讨论外国投资者收购越南公司股份的关键步骤/程序和法律问题。这在很多方面可能不完全正确,但基本上外国投资者收购越南现有公司的股份可以被称为FII的一种手段,因此受到许多适用于FII的法律规定(包括外汇管制)的监管。

总的来说,每一笔并购交易都有不同的特点,以不同的方式构建,以不同的条件满足为结果。上述差异源于许多因素,其中包括:
1、外国投资者的国籍,即他们是否来自例如世贸组织成员国(WTO);

2、目标公司的类型,即目标公司最初是作为越南公司注册的还是海外公司注册的,目标公司是属于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私营公司,还是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

3、目标公司经营的业务部门,即那些受到严格监管的部门(如银行、保险、证券等),有条件或无条件地对外国投资者开放;

4、目标公司公司的所在地,即是工业园区内部还是其他区域;

5、并购交易进行的方式,即是否为股份收购、合并、合资、分离、拆分或某种类型的资产转让。

越南国内法律的不断变化,这将需要时间在实践中检验许多法律问题。为便于读者理解,本文件进一步将重点限制为来自WTO成员国的外国投资者收购一家越南公司(目标公司)现有股东的股份,该公司是一家非上市股份公司(JSC),没有国有资本,最初注册为越南籍的公司,没有任何具体条件或限制的情况,对外国投资者完全开放的商业领域运营。

一、关键法律法规

在越南进行的并购交易一般受到《企业法》和《投资法》的监管。根据目标公司的地位和目标公司经营的业务部门,它可能会进一步受到《证券法》、《企业国有资本管理法》和一个或多个具体法律(如信用机构、保险业务、电力、电信、制药、化工、航空、海事等法律)的监管。

作为许多国际和地区协议(如WTO承诺、东盟承诺)的缔约方,越南在向外国投资者开放当地市场方面受到这些协议的约束。因此,在参考越南法之前,并购交易的许多方面(包括外资持股限制)都应该在相关国际和地区协议的基础上进行考虑。

二、主要步骤及程序

典型的并购交易可能需要经历以下关键步骤,其顺序如下:

1. 双方签署LOI、MOU、Term Sheet;

2. 由买方(直接或通过其专业顾问)对目标公司公司(包括其子公司、附属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和业务单位)以及其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包括法律、财务、技术等)。在此之前,双方通常会签署一份保密协议(NDA);

3. 由买方提出一套交易文件供双方谈判和敲定。

4. 买方向越南政府提出申请证明买方对购买目标公司股份的所有条件的满足(并购批准);

5. 买方在越南开设间接投资资本账户(IICA),且必须是一家在越南经营的银行,除非另有规定使用越南盾和/或外币的直接投资资本账户(DICA);

6. 由双方签署所有交易文件;

7. 通常在SPA中约定,包括股东变更和股权资本结构的通知;

8. 买方按照SPA(可能还有ESA)中约定的方式向卖方支付购买价格;

9. 双方完成交易。

(一) 谅解备忘录(MOU)

谅解备忘录通常用以反映完成交易的一些关键条款和条件。在谅解备忘录中,双方通常会约定购买期限,在此期间,买方有权自行检查交易的可行性,并为进入交易做必要的准备。如果涉及海外买方作为签署人,则可以选择外国法律作为管辖谅解备忘录的法律,但所选择的外国法律的内容和适用后果必须不违反越南法律的基本原则。谅解备忘录引起的争议可以通过越南国内或国外的法院或仲裁解决,但事实上只有外国仲裁裁决才能在越南承认执行。

(二) 法律尽职调查(LDD)

事实上,大多数卖方和目标公司都不熟悉尽职调查的过程,并抵制公开他们的记录以使买方进行尽职调查(LDD))。它们无法拨出足够的资源以促进LDD的进程,也无法提供所需的资料。数据可能在很多情况下无法使用或因管理不善无法拷贝文件,或卖家只供买家阅读,不允许拷贝任何文件的副本。因此,买方(或其专业顾问)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与他们保持联系并协调。

在LDD进行的过程中,买方(或其专业顾问)发现的所有不合规的行为,由卖家和目标公司负责和纠正。然而,卖家目标公司往往拒绝在交易文件中提供必要的陈述和保证,因为他们认为交易是在表面“现状”的基础上进行的,并且认为尽职调查应使买方对是否继续进行交易有足够的信心,并对可能涉及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有足够的清晰认识。因此,买方(或其专业顾问)通常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解释为什么陈述、保证和具体的赔偿是必须包含在交易文件中的,以及为什么满足所有先决条件(Conditions Precedent,简称“CP”)的要求是完成交易的条件。

(三) 交易文件

一套完整的并购交易文件通常包括:

1. 股份购买协议(SPA)由买卖双方签署;

2. 目标公司将采用新的或修订的公司章程。这里要注意的是,根据越南法律,公司章程是越南公司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如有可能,应将所有股东(包括买方)的所有权益明确列入章程,非上市公司被鼓励将LOE规定的所有关键条款包括在其章程中;

3.股东协议(SHA)由各方签署。在一些情况下,目标公司也可能被要求作为附加方签署SHA;

根据交易的情况,交易文件还可包括:

4. 托管协议(ESA)由双方或一方与托管账户所在的当地银行签署;

5. 如果买方拥有交易后目标公司发展可能需要的特定专业知识、专有技术或市场,则买方与目标公司之间将签署其他协议(如营销、技术援助等)。

在谈判的过程中,向卖方和目标公司解释交易文件的一些关键条款和条件,以获得他们的最终妥协,在很多情况下是并不总是容易的。

同样,由于SPA和SHA涉及到海外买家作为签署人,外国法律可以选择作为它们的管辖法律。由这些文件引起的争议可以通过越南境内或境外的法院或仲裁解决,但如前所述,只有外国仲裁裁决才能在越南被承认与执行。

(四) 并购审批

并购批准是海外买家进行交易的先决条件。没有批准,任何并购交易都无法进行。为了获得并购批准,买方应聘请专业的律师对申请档案中的所有文件提供建议并起草相关的文件,并确保所有与目标公司业务运营相关的问题都必须在申请前由卖方和目标公司纠正。申请档案必须由目标公司提交给当地政府。因此,卖方和目标公司的合作必须是一个条件。

(五) 间接投资资本账(IICA)

IICA是法律要求任何海外买家在越南经营的先决条件。除非另有要求,否则IICA只用于与投资资本相关的交易(包括第一阶段支付购买价格和后期分红)。如果没有通过IICA支付任何购买价格,则买方对目标公司的投资将不被承认,无论是股息还是收益都将不被允许汇出越南。

(六)购买价款的支付

在所有情况下,购买价格必须以越南盾(VND)商定。理论上,收购价款应在发出新股东通知前支付。在许多情况下,卖方坚持这一点,理由是交易尚未完成,并将导致目标公司在付款后才发出通知,要求当局记录买方在目标公司的股东地位。然而在实践中,付款安排在目标公司发出新股东通知后进行。根据这种安排,通常需要ESA(如上所述),买方将把购买价格的(全部或部分)金额转移到托管帐户,银行将管理该帐户。如果付款符合所有CP条件,银行将从托管账户(但必须通过IICA)将金额转给卖方。否则,如果没有交易,资金将从托管帐户返回给买方。虽然还没有付款,但这一安排可能会让卖方感到安心。但在这种安排下的风险是,当地当局可能会要求提供购买价格支付的证据,然后可能不会接受在目标公司记录买方的股东地位,直到付款完成。

(七) 其他问题

在越南进行并购交易时,海外买家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有关经营者集中的一切条件和要求必须尽快得到解决。《越南竞争法》规定,在很多情况下,需要事先通报经营者集中情况,并由竞争委员会做出最终决定。

2. 虽然在许多商业领域外资持股比例可达100%,但在某些领域外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1%、50%、49%甚至30%的领域,外资持股比例仍可能受到限制。值得注意的是,在越南,任何外国投资者持有其特许资本51%或以上的公司,当其在越南进行任何进一步投资或收购越南任何其他公司的股份时,将被视为外国投资者,并受所有适用的条件、要求和所有权限制。

笔者在这里建议各位企业家在越南并购前一定要聘请了解越南当地法律的中国律师和越南当地律师一并进行并购交易。如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联系笔者。